信息
山东频道 > 信息

山东济宁出台12条助企措施 为企业经营纾困

2022年04月22日 11:21:11 来源: 齐鲁晚报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监管、充分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制定了信用助企12条措施,为企业经营纾困,为经济社会发展护航。

  精细化指导企业年报工作。持续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避免企业多头报送年报,实现企业一次申报、部门数据共享。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包保市场监管所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企业年报网上精细化指导。

  推行双随机抽查对企业无事不扰。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全覆盖。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项检查尽可能合并开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建立健全跨区域联动、多部门配合、各领域参与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取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实现信用风险分类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融合。

  以优化外资企业登记服务为目标,简环节、减时间、降成本、优服务,着力打造外资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体系,让投资者在济宁开办企业,“一表申请”所有事项,“一窗领取”所有办事结果;为企业提供印章刻制、发票及税控设备领取、证章寄递“三免费”服务,无偿提供导办、帮办、代办服务。

  联合市行政审批局、邮储银行济宁市分行开展“政银携手 共助小微”活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通过“送贷进企业”“送贷进市场”“送贷进乡村”,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深化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云审批”。对因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施“承诺即修复”,即在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能做出住所地址合法有效承诺的,可先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暂不进行实地核查,实现快捷、便利的“修复模式”。

  合理设置企业行政处罚公示期。对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3个月即不再公示;对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支持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申请信用修复。

  充分发挥信用公示信息在企业信用精准刻画、企业融资高效对接、信用培育全流程跟踪、政策传导实时监测等方面作用,开展信用信息档案查询相关工作,助推企业评先树优高质量发展。

  对济宁市拟上市企业开展柔性监管,实行有底线的容错机制。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指导各县市区对企业每年的年报工作实行精准指导,重点帮扶,针对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信用信息问题主动指导修复。

  为提高信用修复效率,降低邮件疫情传播风险,实行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线上办理”机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指导支持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申请信用修复,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解除信用约束措施;对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级地方信用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支持在“信用中国”网站在线申请修复,并实现市级初审“当日办结”。

  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信用承诺在“容缺受理”中的应用,加快企业申请业务办理进度,完善审管联动机制。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
01007017001000000000000001111007112858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