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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

2022年01月06日 15:48:59 来源: 临沂市委改革办

  临沂市认真贯彻上级纪委部署要求,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引领,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把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释放监督治理效能。

  清单式管理,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

  健全完善“小微权力”清单,从16个涉农部门的40余个权力事项中,确立村级日常权力基本目录,梳理重大决策、工程招投标等8项“权力清单”,制定不准违规举债、不准暗箱操作等10项“负面清单”。规范用权流程,配套制定切合实际、通俗易懂的流程图,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和轨迹,便于村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规合法审查基础上,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使之更具适用性。比如,沂南县通过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合并“小微权力”12项,优化办事流程97个,减少办事流程34个,确定发布“小微权力”53项。

  阳光式操作,推动村级决策与事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倒逼权力规范运行,健全完善村居议事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决策流程,着力推动议事决策公开和“三务”(党务、村务、财务)“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和“三张清单”(责任清单、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在公开时限上,坚持即时公开与定期公开相结合;在公开内容上,将村级事务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做到运行程序、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全公开;在公开方式上,在保留公开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推广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公开模式,便于群众随时随地进行监督。

  多层式管控,提升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督促推动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平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健全规范农村产权评估机制,推行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在平台内操作。督促财政部门加快推广“银农直连”网上支付系统和村务卡,实行农村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督促司法部门制定完善“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履职考核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在村级经济事项中的前置审核把关作用。巡察机构探索提级交叉巡察办法,建立动态化提级监督目标库,以“级差”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强化对重点村居(社区)小微权力运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监督。

  立体式监督,构建协调联动监督格局

  健全点线面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整合各方监督力量,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监督下有序运行。设立纪检监察监督员,有效整合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力量,试点推广村居(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筑牢“一线”监督防线。强化行业部门监管,督促农业农村、民政、审计、财政、司法等涉农部门按照职能,加强对村居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组织对群众来信来访较多、问题集中的村进行重点审计,依托“三资”管理平台和“银农直连”系统进行数据对比,对异常数据进行监督。压实乡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统筹乡镇纪委、组织、经管等部门单位,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保障清廉村居任务落实;由乡镇派员参加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及时组织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考核。

  多方式发力,推动构建系统集成新局面

  坚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围绕“清廉”主题做好文章,着力激发村级自治的内生动力。推动建立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信访问题解决工作机制,夯实“非诉在线”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注重做好容错纠错,健全完善澄清正名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村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深入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依托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积极开展“清廉好家风好家训”建设,创建一批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培育践行良好家风、文明新风。

[ 编辑:贾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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