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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 创新监管机制 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2022年12月08日 16:30:12 来源: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山东省沂南县总面积1706平方公里,耕地94万亩,蔬菜种植60万亩,是山东重要的农产品生产输出大县。近年来,沂南县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部门、乡镇、村居、基地+农户“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基地、农户、储运、市场“四环监管体系”,落实生产者、经营者、检测者和监管者“四个实名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落实“两化”生产经营,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沂南先后编写推行了《沂南县韭菜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管》、《沂南县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沂南县果茶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等四大类26项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发展现代农业园区32个、8万亩,有力的保障了农产品在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坚持以“创牌子”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以“砸牌子”倒逼农产品质量安全,用品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信心。目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已达到323个,培育山东省著名商标6件,市级以上知名品牌30余件。

  建立“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监管无盲区。县里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长负责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突发事件紧急磋商制度。县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整合农业、畜牧、渔业、粮食、农机执法力量,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实现了经常化巡回执法。

  构建“四环”监管体系,确保质量检测全覆盖。建立了覆盖分散农户的监管体系,设立生产主体监管点82个、市场经营主体监管点3个,覆盖农产品生产、销售、储运、市场的四个关键环节,实现了质量安全监管直通农户和田间地头。

  落实“四个实名制”,构建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沂南县探索实行“数字+安全”,实现农业监测动态化监管。以“规范生产、有效监控、方便追溯、依法问责”为目标,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视化监控系统,对农资店、兽药店、屠宰企业、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实现全时段、全方位监控,建立农畜产品生产销售电子档案,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禽畜屠宰管理工作,解决农畜产品质量难监管、数据信息重复录入等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以“互联互通、统一管理、高效便民”为目标,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监测体系,通过信息推送、网站公布、外设大屏等方式,为农户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植保信息、气象信息等服务,努力解决农产品生产环节天气难预测、流通环节信息不对称等难题,为农民开展农产品市场行情分析,搞好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强价格监测预警应急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沂南县农业监管系统和农产品信息系统(建设中),拟通过可视化监控系统,对65家屠宰企业、578家农资店、111家兽药店、21家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实现全时段、全方位监控,目前已完成服务器搭建和55家屠宰企业监控摄像头安装,处于试运行阶段。后续将对系统提质扩容,为农户和经营主体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植保信息、气象信息等服务,促进各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稳定生产经营,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吃上放心、安全的农产品。

  推行承诺合格证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具承诺合格证;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收取并保存承诺合格证。食品生产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按照规定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收购的农产品分装后销售的,要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批发市要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通过法律约束、部门衔接、联合惩戒、群众自律、社会共治等手段,达到农产品质量齐抓共管的局面。目前沂南县共推行承诺合格证使用主体58处、分散农户8374户,截止现在共开具合格证96.1万余张,随着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从法律上规定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准入准出闭环管理,即生产者近场交易持证、收购批发市场验证,无证拒绝交易,形成了倒逼机制,这有利于合格证的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了新抓手。

  创新监管执法,不断净化农产品生产经营环境。对辖区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台账建立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紧盯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和储存、运输环节违法违规使用保鲜剂及添加剂行为、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伪造冒用“三品一标”标志行为。统筹组织农业、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全面开展从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经营产品质量的综合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一查到底,检查、监测、处理一步到位。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640余车次,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店600余家,立案查处农资违法行为45起,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2起、屠宰类案件12起,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代其伟 纪长伦 刘明英)(完)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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