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个省级家庭服务行业集体合同在山东签订
8月19日,山东省财贸金融工会在青州市举行了山东省家庭服务行业集体合同签约仪式,推动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与省家庭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签订了山东省家庭服务行业“1+3”集体合同。经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确认,这是全国签订的首个省级家庭服务行业集体合同。
据悉,合同文本在起草过程中,行业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曾就集体合同文本草案进行多轮协商修订,还通过座谈会和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先后征求了30名企业负责人和30名职工代表的意见。
山东省家庭服务行业集体合同,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保险和福利、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培训等均作出了规定。其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针对月嫂、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医院护工、保洁员、钟点工、保安、家庭服务员8个工种,根据各市经济发展不同分区域确定了最低月或者小时工资标准,并对6个工种确定了不低于5%的年工资增长幅度。(续端)(完)